【一条狗的自白】(Markchan/短完)
✨可能有点无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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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条狗的自白】
我是一条狗。
别怀疑,没有别的意味,就是一条真实的狗。
很久之前,在人类嚼着彼此抨击的字眼辱骂对方时,我们狗出现的频率还不太高。
时过境迁,一切都变了。
玛德,人类可真无聊。
我的主人也是这群无聊人类大军中的一员,他简直是集大成般的无聊。
首先,在我们相遇之初,我就体味到了这一点,毕竟我是一只高贵而又聪明的西伯利亚雪橇犬。
当时他走进宠物店,身板儿倒是拔得溜直,就是看起来眼神不太好的样子。他环视了一圈,忽然就将目光锁定在我身上。
没错,我的帅气就是如此逼人,众生皆为我倾倒,真是该死的魅力。
然后就听见他小声嘟囔:“这条哈士奇可真丑。”
哦。谢谢您哦。
那我就不知道他还要把我买回家的原因是什么了,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跟我一样丑。
虽然后来经过很多人类口中的称赞洗脑,我知道其实我的主人在人类中算得上很帅的那一种。
可我依然深深鄙夷着他的愚蠢。
再者,就是我主人的与世隔绝程度。这位新青年几乎与电子产品无缘,有一次还差点把电脑机箱给拆了。
请问你是生活在21世纪吗?连我都会趴在键盘上看毫无笑点的综艺节目了。
虽然我支着身子伸长脖子的样子可能有点傻,但也没办法,毕竟和傻主人待在一起久了,被传染了。
不是有那句话嘛,狗和主人会越来越像,倒是便宜他了,能学来我的机智。我可没有选择的余地,上天怎么不赐给我一个温柔可爱的漂亮小姐姐呢!
最后也就是我最想吐槽他的一点。用人类的话怎么说来着?直,真直!百里挑一的直男思维,有时几乎让我想吐血几升。
不知道他们加拿大人是不是都这么不懂浪漫,当然我也分不清什么鬼的加拿大减拿大,只知道或许这跟是什么国籍和品种没关系。毕竟都说哈奇士傻,可我就是无与伦比的聪慧。
上次在咖啡厅,隔壁桌的学生妹脸红着问他需不需要参加店里的情侣活动,有优惠的。
我的主人,就在对方闪亮的眼神面前,露出了平素傻兮兮的笑容。
“没事儿,我没有女朋友,只有这条狗。”
哦,谢谢您的拥有。
当然,除去这些让我无言以对的种种,在其他方面,我的主人姑且算得上合格的主人。
至少我能吃饱穿暖,住的地方也算干净。
狗生还需要追求什么呢?好好活就行了。
直到有一天,我发觉我可能有了新的使命,让我这无聊的生活跃起了振奋心灵的火焰。
我的主人那天回到家,没有第一时间走过来给我添饭,而是目光呆滞地放下外衣,然后坐在沙发上发愣。
喂喂,终于还是没有逃过这一天,亲眼看见他傻了吗……
半晌,他忽然慢慢将自己的身子滑下去,深深陷在沙发的柔软里。
然后做出了与他自身形象完全不符的一个动作,抬起手捂着脸,隐约还能看见嘴角上扬的弧度。我甚至看见了他烧得通红的耳根。
这这这?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……
果不其然,接下来我们一起用餐的时间,他缓缓开始了。
“二狗,我今天好像喜欢上一个人。”
别在意他给我起的名字,我一直在内心自称皇甫傲天·帝沉爵·千夜殇·轩辕龙·完颜墨。
“他是新搬来咱们楼下的,我等电梯时一回头 ,就仿佛看见了命运。”
厉害了,您还能看清命运,学不来学不来。
“他也看见了我,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,二十多年来第一次,我有了心动的感觉。”
这可真是可喜可贺,榆木的春天,虽然晚,终不会缺席。
那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真正所在,想着终于不用忍受家里充满单身汉气息的寂寞时,我发现了主人手机上还没有退出的搜索词条。
“怎样追同性男生?男生喜欢上男生怎么办?”
我作为一条狗,忽然看不懂这玄幻的世界。
主人的弟弟每次来我家做客,都会捧着我的脸揉捏一番。
“马克哥,主动出击吧!失败了就当为你并不有趣的母胎solo人生填上一笔,没什么大不了的!”
主人很显然张了张嘴想要反驳,可也很显然他在打嘴仗这种事情上和使用电子产品属于一个等级。
“李帝努,我是认真的……”最后他只弱弱地回击了一句。
“我也是说真的啊!毕竟好像基本上没从你口中听见过喜欢这个词,我真的前所未有的激动。”
虽然主人的弟弟平时也是无趣的类型,但关键时刻总能抓住重点。
虽说我也有点想嘲笑命运论,可如果不是命运的话,我这平时比直角三角板都直的主人,怎么会一动心就跨越了普通人的层级,打开了柜门。
男生有什么好嘛!想想如果有一天我跟一只可爱的小公狗谈恋爱……
对不起,不敢想不敢想。
我还肩负着家族传宗接代的使命呢。
尽管我对主人一向的审美保持怀疑态度,但当我看见他的心上人时,还是相当满意的。
那个男孩从小区门口进来,穿着青春活力的衬衫和牛仔裤,不紧不慢地走着,脸蛋很帅,腿好像有五兆那么长。
行吧,基本上符合内心期望。
所以说我这种要嫁儿子的心态是怎么回事,不过也好,儿大不中留嘛。
但很显然我的主人又开始扭捏了,他的眼神就是很想冲上去搭讪的样子,可他的腿却像两个铁柱子一样死死地抠在地上。
干脆您别叫李马克了,改名李铁柱得了。
我知道,需要我的时候到了。
灯光和摄像机往死里照!一条未来在墓碑上都会满载功与名的明星狗,终于还是要展现它的真正实力了!
于是,我,皇甫傲天·帝沉爵·千夜殇·轩辕龙·完颜墨,一把挣脱开缰绳,像一匹脱缰的野狗一样极速向来人冲去。
我听见主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,也听见了风呼啸而过的声音。
我仿佛听见了BGM响起,我化身一个英勇无畏的战士,为了我主人的幸福生活,牺牲了自己。
太阳听了都会震惊,月亮听了都会流泪,李帝努听了都会沉默。
当我撞到李东赫身上的那一刻,并且眼见他摔倒在地时,我知道,mission complete。
痛心疾首赶过来的李马克看着一人一狗摔作一团的场面,表情无比纠结。
然后,不知道戳中了他哪个不发达的狂笑神经,他就在我们的面面相觑中,发出了大鹅般的笑声。
我知道为什么他这么多年都是单身了,如果我是李东赫我当时可能想一刀了结了他。
可怕的是,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李东赫也开心(?)地笑了,然后对同样开心的李马克说:“您的狗可真重……”
哦。在他们一来二去你来我往个几周,然后在一起之后,我忽然有些后悔了。
这都是刚开始的事了,现在我已经跟李马克和李东赫一起生活十年多了。
事实上他们两个真的很配,各种意义上的。
在李东赫为我找了个好看的媳妇儿之后,我就更加如此认为了。
每天看着他们秀恩爱,我也是很累的。但想想来世间一遭,我还变相促成了一段姻缘,只能在欣慰的同时承认都是自己年轻不懂事啊。
人都说狗能活到我这个岁数也不容易了,我看也是,我现在跑跑跳跳是蹦不动了,每天只想疲惫地趴在地上晒太阳。
牙好像也老得不成样子,毛也没有以前那么顺滑了。
可我在自己心里依然是最帅的。
有一天我忽然感觉很累很累,我看见主人和他的男朋友带着担忧的表情围了过来,我就知道我好像快要去那个世界找我媳妇儿了。
我的主人真的很傻,可我却爱他。
在即将闭上眼睛的时候,我感觉我的脸上好像泛起了微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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